昨天去檢察署出庭告人
本來是打算讓"樂在其中"的老姊幫我陳述
但是我們今天搭捷運到一半路程時
這個癡呆女赫然發現忘了帶皮夾出門
所以她身上沒半張證件=_="
於是又坐回頭+開車返回她家找
(她前一晚還打電話交代我要帶啥東西 自己居然漏掉|||)
往返當然浪費不少時間
而我們也因此遲到快二十分鐘|||
(很怕法警不給進去 已開庭審理中@@")
因為來不及填寫委託書
只好趕鴨子上架 我親自出馬
其實事前我真的一點心理準備也沒有
由於幫忙寫起訴書的是老姊同事
一直都是他們兩個在工作空檔交涉討論
所以我有點狀況外整個人很ㄔㄨㄚˋ
(這也說明了回去拿老姊皮夾是多此一舉|||)
過程還滿可怕的
一進去 被告前老闆就站在我旁邊
(沒料到這次被告就一同出席對質了)
正前方有麥克風 還有錄音中的紅色字樣
坐在上頭的檢察官一直問話 書記官則不停打字做紀錄
我的左手邊還有一位法警
天啊 這種場面不是電視上才看得到嗎
超緊張的 要在被告面前講她壞話給檢察官聽
我覺得自己講得很薄弱 嗚
檢察官沒有判定 叫我若有資料證據再補寄過去
暗示我們私下和解
最後雙方就應被告要求在庭外達成和解
拿回了我應得的所有權益 呵呵
這都要感謝伶牙俐齒、堅持立場要再告下去的老姊
(她已經上癮了 可以考慮轉職當律師= =")
開心開心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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