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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去檢察署出庭告人

本來是打算讓"樂在其中"的老姊幫我陳述

但是我們今天搭捷運到一半路程時

這個癡呆女赫然發現忘了帶皮夾出門

所以她身上沒半張證件=_="

於是又坐回頭+開車返回她家找

(她前一晚還打電話交代我要帶啥東西  自己居然漏掉|||)

往返當然浪費不少時間

而我們也因此遲到快二十分鐘|||

(很怕法警不給進去  已開庭審理中@@")


因為來不及填寫委託書

只好趕鴨子上架  我親自出馬

其實事前我真的一點心理準備也沒有

由於幫忙寫起訴書的是老姊同事

一直都是他們兩個在工作空檔交涉討論

所以我有點狀況外整個人很ㄔㄨㄚˋ

(這也說明了回去拿老姊皮夾是多此一舉|||)


過程還滿可怕的

一進去  被告前老闆就站在我旁邊

(沒料到這次被告就一同出席對質了)

正前方有麥克風  還有錄音中的紅色字樣

坐在上頭的檢察官一直問話  書記官則不停打字做紀錄

我的左手邊還有一位法警

天啊  這種場面不是電視上才看得到嗎

超緊張的  要在被告面前講她壞話給檢察官聽

我覺得自己講得很薄弱  嗚

檢察官沒有判定  叫我若有資料證據再補寄過去

暗示我們私下和解

最後雙方就應被告要求在庭外達成和解

拿回了我應得的所有權益  呵呵

這都要感謝伶牙俐齒、堅持立場要再告下去的老姊

(她已經上癮了  可以考慮轉職當律師= =")

開心開心^_^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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